新政与案例解读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企业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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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hfesco.com/articles-102
争议焦点:当员工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时,
公司能否合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简介
中大五院申请再审称,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第十三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相冲突。中大五院与谢某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中大五院的规章制度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因谢某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中大五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据此,中大五院请求依法再审本案。
判决结果
根据中大五院申请再审的事由,本案的审查重点为中大五院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中大五院以谢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计划生育属于国家政策,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中大五院将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列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并纳入内部规章制度,实质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于法无据。故二审法院认定中大五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判决中大五院向谢某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并无不当。裁定驳回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再审申请。
LHH FESCO解读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产假工资以外,其劳动者权益不因其违法生育而受到影响。用人单位以职工违法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即便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违法生育应解除劳动合同,但因该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因而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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